网站信息检索
首页 欢迎光临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
云岩区区情简介
  云岩区是贵州省贵阳市中心城区之一,位于贵阳市北半城,总面积93.5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5万人,流动人口30余万人,辖区26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镇。云岩区地处全省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中心,是贵州对外...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法警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综合业务部10个...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检察业务应用驻场招标公告
·关于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公告
·云岩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选名单公示(第一批)
·关于公开选任云岩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检察业务应用驻场招标公告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院领导介绍
云岩区院机构设置
案件信息公开网
检务指南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统计总结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8-06-26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

  重点打击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2年,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889件2367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353件170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358件3139人,经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62件2559人。其中,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864件1151人,提起公诉1024件1439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案件153件197人,提起公诉件116件142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736件780人,提起公诉679件709人。始终保持了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2012年,共接待群众来访及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含法制宣传),注重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努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捕32件4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7件23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刑事和解,依法相对不起诉6件7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促成1件民事申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使得一起20多年的上访案终得息诉罢访。2012年,我院一名干警因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 “全省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先进个人”。

  坚决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参与打击“地沟油”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协助公安机关查获地沟油共计70余吨,涉案金额达250万余元,并对5名犯罪嫌疑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坚决惩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犯罪,保障良好投资环境。2012年,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2件56人,涉案金额达5489.6万余元。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保障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重大特大案件。我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并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要求,严格执法、安全文明办案,慎重使用羁押强制措施,慎重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最大限度地避免给涉案单位的正常工作带来负面影响。2012年,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大要案8件8人(含要案2件2人),占立案总数的88.9%,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1.8万元。反渎职侵权工作方面,我院参加了省检察院牵头成立的“11.1”福泉爆炸案专案组,调查其中存在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犯罪1件2人,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相结合,加强预防调查和对策研究,撰写典型案例分析14篇,向有关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6篇,努力实现惩治与预防、查漏与建制的有机统一。一是重点围绕“二环四路”城市带小关生态功能板块等工程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二是积极参与市检察院与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开展的贵阳市国资系统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推进了贵阳市国资系统的预防腐败工作;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和廉政讲座等活动20次,我院制作拍摄的廉政宣传短片《利与情》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廉政宣传短片”,并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宣传短片评比中荣获三等奖;四是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查询工作。接受云岩辖区有关单位138家行贿犯罪查询申请,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138次。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2年,我院在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中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3件2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3件14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11人。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1次。

  加强审判监督。推进量刑建议改革,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2012年,我院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对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1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1件1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决定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7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原则,对认为裁判正确的15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规范和加强派驻云岩区看守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看守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依法监督云岩区看守所收押2925人,处理出所2464人;纠正监管执法不规范141(件)次,被监督单位已经及时纠正;开展了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促进依法文明监管,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一是深化检务公开,严格执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二是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突出加强对侦查、审查逮捕、公诉等重要岗位和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检察权滥用,确保干警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强化外部监督制约。首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除了每年向人大报告工作外,强化日常联络沟通,不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检察信息、简报,为人大代表实现对检察工作有效监督创造条件;其次,主动接受政协、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接受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的制约以及律师的监督,从而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维护法治权威;第三,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探索开展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不断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

  五、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能力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首先,扎实开展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其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使党的十八大精神入脑、入心,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第三,认真开展 “一强二转三促”作风教育整顿专项活动,严格落实“六严格六禁止”规定,全院干警当日事当日毕,服务态度上热情周到,做到了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有质量,接待有礼貌,办事讲效率,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提升了检察机关形象。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开展修改后刑诉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提升干警业务素质。 2012年,我院共有19人参加司法考试,通过12人,通过率63.16%,高于全省检察机关的44.2%,先后有二名干警荣获 “贵州省第一届民事行政检察十佳办案能手”、“贵州省检察机关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二等奖”等荣誉,我院也被市检察院评为“贵阳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同时,在全省检察机关满意度民意调查测评中,我院排名比2011年上升23位。

  坚持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分管副检察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个干警都认真填写了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交纳了廉政风险保证金,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关制度和要求。同时还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对通过竞争上岗的新任中层干部举行了集体岗前廉政谈话,提高干警的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2012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平衡发展、稳中有升的良好势头,在完成全省基层检察机关最重的办案任务的同时,各项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中继续保持排头兵位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大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我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和争取各方的支持来妥善解决。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的基础性作用。注重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拓展方法途径,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同时,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案件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我院将不断强化执法为民意识,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突出查办涉农惠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以及工程建设、国土管理、司法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突出查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群体性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案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是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检察机关是《宪法》定位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好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我院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在监督中,既要重视实体监督,也要重视程序监督;既要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及监所监督,也要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断提升云岩区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继续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坚持一手抓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手抓服务云岩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云岩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城区、率先向现代化迈进,加快推进幸福云岩建设保驾护航!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

                                   O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附注:

  有关用语说明

  1、两抢一盗(见报告第1页):指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抢劫、抢夺和盗窃犯罪。

  2、刑事和解(见报告第2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及二百八十九条分别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3、大案要案(见报告第3页):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大案标准为:贪污、受贿5万以上;单位受贿100万以上;个人行贿10万以上;个人对单位行贿100万以上;介绍个人行贿20万以上;介绍单位行贿200万以上;挪用公款10万以上;私分国有资产100万以上;私分罚没财物100万以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0万以上;隐瞒境外存款300万以上;要案为职务犯罪嫌疑人为处级以上干部。

  4、重大特大案件(见报告第3页):《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对40种渎职侵权犯罪的重大、特大案件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一般重大案件标准为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标准为致人死亡5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20人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见报告第4页):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行贿犯罪档案录入的范围是1997年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

  6、法律监督(见报告第4页):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纠正诉讼违法行为;负责批准逮捕、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和提起公诉。

  7、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见报告第4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的公诉案件、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其他议题等案件或议题时,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8、提请抗诉(见报告第4页):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或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于基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抗诉,只享有提请抗诉权,不享有直接的提起抗诉权。

  9、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见报告第6页):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闭幕后,中央政法委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确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并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10、支持起诉(见报告第8页):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公益诉讼(见报告第8页):是指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环保公益组织为了环境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行为提起诉讼,要求有关责任主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责任。检察机关、环保公益组织为了环境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对涉及环境资源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有利于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行政管理职责。

 
 

技术支持:正义网

版权所有: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28号 邮编:550004 电话:0851-8686450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AmazingCoun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