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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8-06-26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以来,我院在上级院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等会议精神,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情况和特点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016年以来,我院认真研判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依法打击涉毒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继续深化“两严一降”专项行动,为建设平安云岩,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努力。截止11月25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1968件2380人,经审查后,共批准逮捕1769件2108人,其中“两抢一盗”犯罪案件695件865人,占批准逮捕案件的41.03%;故意杀人、强奸、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04件155人,占批准逮捕案件的7.3%;“涉毒”犯罪案件860件959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45.49%。截止11月25日,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264件2767人,其中“两抢一盗”案件826件1066人,占受理案件的36.48%,毒品案件913件1019人,占受理案件的40.33%,经审查后,共提起公诉1996件2397人,切实做到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

  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的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加大对本院拟作不捕、不诉案件审查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今年共召开检委会23次,议案72件,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责任事故;共送达法律文书5962件,无一起错送、漏送、超期、遗失及泄密事件;强化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规定》等文件,共进行69次同步录音录像,听取律师意见11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公安进行沟通和配合,加强重大疑难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今年介入陈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陈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疫苗案、“E租宝”系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犯罪案件5件;依法行使侦查纠违和审批纠违工作,累计向公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提高不捕率,今年不批准逮捕199件272人,不捕率为12.90%,较去年同期上升2.39%,共促成刑事和解不捕28人,无一起引发矛盾冲突,未出现捕后撤案案件和捕后绝对不诉、无罪案件。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共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00余人次,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化解涉检信访率达100%,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涉法信访工作,依法、有序的信访秩序正在形成;积极开展律师及当事人的接待工作,今年共接待264人(次)律师及当事人的查询或咨询;认真开展12309工作,以12309的方式共接待律师28起,检察官答疑8起,行贿档案查询24起;积极办理刑事赔偿案件,今年4件刑事赔偿案件办理完成3件,还有1件在办理程序中;成立被特赦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小组,加强对被特赦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扶工作,10名受帮扶的被特赦未成年人均表现较好;主动服务群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不论其户籍在本市或外地,均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工作,2016年完成救助案件211人,救助总金额达10余万元,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及预防工作,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6年以来,我院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深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今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8人,其中反贪局9件15人,均为大案,涉案金额达1577万元,大案率为100%,要案2件2人;我院在立案查办贵州桥梁集团2件6人的案件过程中,还挖掘出一部分有价值的大要案线索,为贵阳市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市院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肯定;我院反渎局在对发生在三桥启航网吧的“5.27”事件调查中,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妥善化解警察开枪致人死亡的敏感事件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上级院的高度肯定。

  在坚决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别加大民生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控职务犯罪发案率。一是围绕“ 二环四路”城市带小关生态功能板块、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云岩段)建设工程等4个重点工程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确保工程开展到哪里,预防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最大限度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2016年324日,在市检察院与市轨道交通公司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暨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上,我院介入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云岩段)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工程和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云岩段)建设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系列做法作为经验材料得到介绍和推广。二是主动对焦民生资金保护任务,积极介入“渔安新城”E组团和白岩脚保障房民生工程及云岩区西线、北线片区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在“渔安新城”E组团中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与各方共同努力,保障了 “渔安新城”E组团在630日如期交房,我院也因此受到了东线建设指挥部、中天城投集团、湖南六建等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与赞赏。三是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成立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在区黔灵镇和区农水局设立了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结合云岩区帮扶印江县和开阳县的情况,对云岩区338万扶贫资金的动向及进展进行动态的跟踪把握,在“参与不干预”的前提下切实履行民生监督职责。四是召开“贵州检察12309服务平台”的功能及使用培训,引导黔灵镇的26名民生监督员进行预防志愿者注册,便于他们更有效地开展民生工作。五是累计召开4次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两长”座谈会,切实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并先后深入到中铁五局、保利久联集团、区西北线建设指挥部、贵医附院等多家企业开展多种形式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六是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今年共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860次,开展行贿查询数同比上升139%,很好地推进了辖区诚信体系建设。七是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根据自身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改编拍摄成一部民生领域的警示教育片《桌》。八是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撰写各类预防报告。今年共撰写预防调查5篇;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篇,获得相关单位整改回复5篇;撰写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信息、简报30余篇,其中得到区领导的签批肯定5篇,被高检院检察日报采用2篇。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2016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应立而不立案件线索25件,经审查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件23人;受理公安机关不应当立而立案件线索34件,经审查后,要求公安经说明立案理由34件,督促公安机关撤案29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一审生效裁判案件9件,审结4件(含去年积案1件);办理市院交办二审生效裁判案件18件(含去年积案4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审结2件(含去年积案1件);受理审判活动纠违案件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我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新闻信息已被高检院检察日报、贵州都市报报道、市院转发。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今年依法监督云岩区看守所收押2888人,监督出所3029人;监督监外服刑罪犯共423人,其中纳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346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检察4件4人;对强制医疗跟踪监督检察2件2人;口头纠正云岩区看守所执法不规范60余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件,书面纠正违法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0人次,向办案单位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49份;变更42名在押人员强制措施;监督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在押人员死亡事件3件3人;注重在押人员约见及家属来访工作,接受在押人员约见250余人次,接待在押人员亲属或家属来访120余人次;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通过纠正处理,对云岩区社区矫正的3名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罪犯收监,对看守所2名未交付罪犯依法交付监狱执行刑罚;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摸清2013年以来财产刑执行案件相关数据,着重检察了财产刑尚未执行完毕的“五类犯罪”,查清“五类犯罪”的金额、人次、缴纳情况,有效促进了财产刑执行依法规范进行。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我院认真履行生态保护检察职责,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共审查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5件8人,提起公诉2件7人,监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生态领域犯罪线索11件11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件4人,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督促令、检察建议157件,已被采纳138件,其中“补植复绿”检察建议得到落实10件;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15个,共开展联合执法15次。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2016年以来,我院认真落实上级院和区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着力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能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定期发送廉政警示短信、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发送家庭助廉倡议书等方式方法强化警示教育,今年共向全院检察人员发送专题廉政警示短信4次400余条,发送节前公车管理及行为自律警示短信5次500余条,向检察人员家属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200余份,组织检察人员签订《认真履职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检察人员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严守婚丧喜庆事宜“四严禁、一严格”规定、严格执行关于打麻将等类似活动的“三不许”规定等各项规定。今年无一起检察人员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严格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比例,并通过考核、笔试、答辩等方式,确定了43名员额制检察官;制定《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暨人员分类管理方案》,将内设机构改革与人员分类、办案组织搭建有机结合,实现了择优入额、扁平增效的目的。此外,除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确定的重大复杂案件交由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外,员额制检察官将对90%以上的批捕、起诉案件依法作出决定,实现了中央提出的“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通过落实四项改革任务,构建科学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促进实现公正廉洁司法。

  认真抓好专项教育活动工作,提高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上级院及区委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检察队伍在思想、作风、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

  认真抓好人才培育工作,高度重视提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现累计培养硕士研究生39名,通过司法考试人员63名,均居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2016年我院集体、个人获得的表彰情况为:省级表彰数4个;县级表彰数49个。

  回顾2016年工作,虽然我院各项工作均在稳步发展中得以提升,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2016年1-10月我院侦监部门人均办案214件,公诉部门人均办案160件,工作强度在全国检察机关中都属罕见。二是执法办案的力度仍需加大,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满足人民群众诉求的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的工作打算

  2017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等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推动法治云岩、平安云岩建设。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营造云岩区对外开放的良好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逐步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督促纠正行政人员的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营造云岩区对外开放的良好政务环境。

  二是着力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行动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有效遏制“小官大贪”等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拓展预防职务犯罪领域,助力云岩区产业升级突破,重点为大数据、金融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推进以大数据为引领、以金融业为龙头、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新型产业结构的完善发展。

  三是着力提升诉讼监督水平。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诉讼监督,针对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人权等司法不公问题,严惩司法腐败,强化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着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以省检察院确定的2017年为“大数据应用推广年”为契机,紧紧围绕云岩区坚定不移当好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主力军”和“排头兵”这一战略目标,积极融入全市政法“块数据”建设,把大数据应用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促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依托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统建的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注重执法办案数据集合统筹,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智能化。

  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以司法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一“牛鼻子”,突出员额制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实现权责相统一,一人一档案、一案一评查,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分类培养,不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2017年,我院将继续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水平,通过全院检察人员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一切工作以“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项检察工作走前列、作表率、做贡献。以实际行动向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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