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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8-06-22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蔡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大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狠抓“两严一降”专项行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2017年,我院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842件2315人(其中毒品犯罪664件758人、“两抢一盗”犯罪784件9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15件3446人(其中毒品犯罪843件972人、“两抢一盗”犯罪666件806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540件1877人,提起公诉1946件2374人,未出现一起错案。在办理三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我院积极践行“五位一体”发展理念,将犯罪嫌疑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环境恢复相结合。通过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均主动要求投放鱼苗以改善生态环境。该类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贵阳日报》、“百姓关注”等多家媒体报道。

二、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017年,我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3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12件17人,涉案金额3261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58万元。根据省检察院关于惩治“村霸”和打击宗族恶势力指示,我院主动深入基层,立案查办村霸2件3人,有效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对公安机关办案中出现的死亡事件、开枪事件展开全面调查,推动了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

在坚决查处职务犯罪同时,我院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班子成员划片区分管,深入贯彻落实市检察院“五个一工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203次,召开“两长”座谈会两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7245次,发出预防调查报告10篇、案例分析报告6篇、预防检察建议10篇。

三、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加强警示帮教,注重维护未成年涉案人合法权益

我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2017年,我院受理提请批捕未成年人136件23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6件17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126件216人,提起公诉89件151人;提前介入侦查3件13人。确保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落实推进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成立特赦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小组,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参与举办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凸显警示帮教效果。

四、强化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新期待

2017年,我院召开23次检委会,议案23件,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责任事故;送达法律文书6200件,无一起错送、漏送、超期、遗失或泄密事件发生;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规定》,共进行79次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同录时长193小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131件、法律文书2126件;评查案件3021件;受理立案监督92件(其中应当立案而未立案5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7件,自侦立案监督1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2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53人,累计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2件(比2016年同期增长71.43%),公安机关已纠70件,纠正率为97.22%。同时,依法提高不捕率,累计不捕282件415人,不捕率18.06%,同比上升6.6%,无一起引发矛盾冲突,未出现捕后撤案、捕后绝对不诉或捕后无罪情形。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一审生效裁判监督7件,办理市检察院交办二审生效裁判监督7件,受理执行监督13件,受理审判活动纠违1件,审查后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9件、督促履职督促令5件、纠违检察建议5件、再审检察建议3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监督区看守所收押2540人,监督出所2969人,纠正区看守所执法不规范行为50余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份;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34件,立案审查128件,提出检察建议127件(已采纳106件);监督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在押人员死亡2件2人;监督监外服刑人员459人,其中纳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380人(包括缓刑301人、假释44人、管制5人,暂予监外执行30人)、纳入公安机关监管剥夺政治权利79人,对辖区内强制医疗跟踪监督3件3人,均未出现脱罪漏管现象

强化生态文明检察监督。受理生态环境领域犯罪12件21人,提起公诉9件20人(含2016年受理的2件4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9件9人,提出“补植复绿”检察督促令10件,提起公益诉讼2(诉讼请求已全部得到支持),形成长效机制9个。

五、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2017年,我院接待和登记群众来信来访237件430余人次。经审查,受理63件(其中来信31件,来访32件),通过12309服务平台处理68件;接待律师及其他当事人257人次;同时,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25件32人次。所有案件无一起越级上访或极端情形发生。

六、认真重视检察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晓度

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思想,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讲述检察好故事,有力促进人民群众了解我院检察工作。目前我院已完成微信公众平台升级“两微一端”共发布信息530条(其中微信231条、微博263条、今日头条客户端36条)。报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十九大学习宣传信息81条,其中2条被贵阳网“贵阳头条”、11条被“今贵州”转发报道。我院还成立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送法进社区宣传教育责任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共22人担任组长,率全院干警深入社区、乡镇、机关、企业、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受众群体达3000余人。

七、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密切检民关系,及时处理和反馈人大代表提案及议案

2017年,我院收到区人大建议转办函1件,处理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分别为第38号《关于增强公检法宣传报道形式的建议》和第73号《关于加强预防和发现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通过认真梳理、仔细研讨,于规定时限妥善办理,有关代表对我院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八、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我院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院党组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加强对全院干警警示教育。2017年,院党组中心组进行反腐倡廉专题学习11次。共对我院自侦部门办理的9起案件开展同步监督,未发现一起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对我院办公用房使用和整改情况、各项经费使用明细等开展检务督察35次,均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也未接到一起关于我院班子成员和干警违违纪的情况反映。

九、认真执行上级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落实最高检党组第四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2017年6月,我院严格按照省市检察院要求,针对最高检党组第四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严格自查整改。院党组先后召开整改专题党组会、工作会及民主生活会,制定我院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清单、责任分解方案和具体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出台《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版)》等,督促各部门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十、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展现高素质检察队伍新风貌

我院先后按照省、市、区委和省、市检察院要求,组织全院干警同步观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和贵州省领导干部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报告原文、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两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上述精神,及时制定《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方案》、召开全院专题学习大会、安排院机关党委购置学习读本,加强对全院干警学习督导,并于办公楼各楼层放置学习展板,配合一楼多媒体显示屏实时图文推送,确保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我院各项检察工作中。

十一、积极寻求大数据服务检察工作突破口,运用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加大我院司法办案技术保障

我院以省检察院确定的2017年“大数据应用推广年”为契机,对数据统计提供流程监控(流程监控案件180件,提出纠正意见47件),在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安排下,配置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改版,加大科技及大数据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同时,积极完成贵阳市政法办案协同平台部署工作,在各业务部门布置信息点,着力推进云岩检察数据化建设。

各位代表,我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部署与重大事项,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前进的动力。在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2017年我院先后被市检察院授予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集体三等功”,被省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被最高检评为“二O一七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这些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云岩区人民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员额制检察官年人均办案量常年突破200余件,工作强度在全国检察机关均属罕见;二是检察队伍职业素养、专业化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还需提升;三是精通民法、合同法、行政法,擅于进行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专业人才缺乏;四是统一业务系统填报不规范、法律文书内容有瑕疵部分案件审查质量不高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我院高度重视并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我院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2018年各项检察工作中,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法治云岩、平安云岩建设。检察业务工作,依法加大对辖区内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打击力度;推进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开展模式,督促和纠正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怠于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问题为我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政务环境。

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按照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施工队”,扎实有序完成我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成立职务犯罪检察官办案组,支持配合区监察委完成职务犯罪案件批捕、起诉等相关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着力提升诉讼监督水平。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实效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人权等司法不公问题,加强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继续把大数据应用努力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依托最高检和省检院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加强执法办案数据的集中管理,强化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推进我院检察工作加规范化、精细化和数据化。

五是全面落实区委各项工作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正确履职,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严守党的纪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并按照上级检察院“真认领、真反思、真整改”要求,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时刻保持自查自纠。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将继续全面高各项检察工作水平,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全院干警紧密团结、真抓实干,切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做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尽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壮丽篇章!

 

附件一:

 

有关用词用语说明

 

两严一降”:是一项为打造平安贵阳升级版的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两严”是指“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严密防范两抢一盗犯罪”;“一降”是指“刑事发案率下降”。

“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这三类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

“五位一体”:是对“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概括表述。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五个一工程”:是一项检企共建,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即举办一次职务犯罪预防讲座、一次反腐倡廉宣传挂图及廉政文化书画展、一次现身说法警示教育、一次廉洁从我做起座谈会、一次职务犯罪预防观摩学习交流。

“两长”座谈会:“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通过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和诉求,为检企共建,服务企业系统预防提供平台和渠道,切实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近日头条客户端”。

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是一项维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特殊刑事诉讼制度,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可以界定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讯问、询问或审判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即:“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检察督促令:即检察机关针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生态领域怠于履职、管理疏漏等行为,要求其依法纠正的文书。

“12309”服务平台:“贵州检察12309服务平台”,集实体、网上和通信为主要支撑的一体化平台。平台集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务服务和监督评议等四个功能模块,为群众提供检察资讯和检察服务。

员额制检察官:检察机关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检察官人员限额。在限额内,由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通过考核、考试、面试等遴选程序任命的检察官。

“三类人员”:“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附件二: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情况

数据图表

 

图一审查逮捕情况

 

图二:审查起诉情况

                               

 

 

 

自侦案件(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贪工作                        

 

 

2017

立案侦查数

1217

贪污案

57

受贿案

66

行贿案

--

挪用公款案

--

私分国有资产案

14

大案率

91.67%

涉案金额

3261万元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858万元

 
 
           
  反渎工作  

 

2017

立案侦查数

11

侦结并移送起诉

22

侦结率

100%

 

           注:侦结并移送起诉含201611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检察监督工作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检察宣传(“两微一端”)工作

 

 

 

图八:获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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